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辦理平溪地區建築物火災保險補助計畫
(一)申請對象:建築物所有權人、訂有租賃契約的承租人或使用人,且須為保單要保人。 (二)補助標的:新北市平溪區建築物(不含農舍、雞寮等農業設施)。 (三)保單條件: 類型:已完成投保之住宅火災保險或商業火災保險。 期限:申請時保單應為有效期內。 (四)預算總額:本計畫補助預算總額為新臺幣(以下同)780萬元整。 (五)補助金額: 住宅火災保險補貼:針對建築物及建築物內動產,投保之火災保險支出,最高給予1,000元補貼。 商業火災保險補貼:針對建築物及建築物內動產,投保之火災保險支出,最高給予20,000元補貼。 (一)應備文件: 平溪區建築物火災保險補助申請書(空白表)(doc odt pdf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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